各系部:
为了做好2008年度专业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我院学科专业结构,使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将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5]1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科专业水平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人才需求论证和专业建设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二、严格控制年度专业增设数量。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要求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新上专业数量不超过5个。
三、材料要求。高职高专专业申报材料与往年要求不变。
四、专业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08年6月15日-18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送交教务科研处教研评估科。
五、其他事项
今年省教育厅暂不受理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公安类专业,以及非师范专科学校设置教育类专业的申请,望各系部在论证专业时注意。
附件:2008年由教育部控制布点的专业名单
财政学、金融学、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
教务科研处
2008年6月2日 |